轮到网络音乐了,而且更加强一步,需要审批! 不说合不合法,也不讨论具体怎么审批,怎么实行。 我只是疑惑网络音乐的定义? 是不是就是指的是 MP3、RM、WMA、MID、OGG、WAV 以及包括声音的视频文件格式 MPG、WMV、AVI,还有 mms 流文件等等的内容? 然后所有文件记录一个 MD5,在官方数据库建立一个 MD5 和许可证的对应。不能查询到该音乐文件的 MD5 所有的许可证就是非法提供了。 这样子的话,相关部门就得忙活了。一个操作系统,一个应用程序,一个游戏都不知道带了多少个这样的东东,还不包括程序内置的。 这样海量的记录存放在哪里都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项目,别说查询核对和人工审批了。 如果不这样做?比如只针对特定的文件格式,或者专门制定一个可以自带审核信息的音乐格式。那别人完全可以不用这种格式啊。 不然的话,一个音乐文件可以存放为无数种格式,比如 WAV、OGG 的实现本身就是可以自定义的。 当然,可以采用人工智能的方法,针对每一个格式确定解码器解码,然后比对声音特征码。 对音乐的声音特征码进行审核备案。不过这也是一个蛮前沿的课题,也会把问题弄的更复杂。 另外还可以有的想法就是诸如只对十秒以上的声音文件进行审核,但是也可以用程序自动分拆,然后自动组合。 写到这里,自然就会有这个疑问,上面说的都是声音文件,或者包含声音的视频多媒体文件,而且这次针对的主体音乐。 那么,谁能告诉我:什么是音乐?什么又不是音乐? 一段小鸟的叫声、一个程序出错响起的嘭的一声,还是一个人用你听不懂的语言说的话? 记得以前就有一个相声,讲过一个人说话只用五线谱发声就能表达意思。 寂静之城里面也写到过,人们可以用两个褒义的词叠用表示贬义的词汇,这些只是一种交流的约定。 永远就只能限制特定的交流手段,对已知的约定进行审核。。。 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,呵呵。